一、依據照顧會員福利辦法設置之。
二、以會員加入、出會投保勞工保險為準,按月收取每人新台幣參拾元正(投、退保月份為準)。
三、會員福利給付辦法如後:
1.本人死亡時配合勞保給付申請時發給新台幣貳仟壹佰元整。
2.本人退休時配合勞保給付申請發給新台幣貳仟元整為慰問福利金
3.本人因傷病住院配合勞保給付申請時發給新台幣伍佰元為慰問代金。
4.本人或子女結婚發給新台幣壹仟陸佰元整及賀匾為賀禮,(必須檢具訂、結婚喜帖為申請依據)。
5.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發給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(必須檢具訃聞或死亡證明書為申請依據)。
6.子女獎助學金每年辦理一次,依據學年成續總平均滿八十五分以上,檢具成績單為準,如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,以成績總分數為評比依據,分大學、學院為一組,每人發給獎學金貳仟元整,專科為一組每人發給壹仟伍佰元整,高中、職為一組每人發給壹仟元整,並各發給獎狀一份,各組各錄取十名,合計三十名。
四、本辦法提經理監事會議審議通過,經提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之,並報主管機關核備,如有未儘事宜可隨時提報修正之,修正程序亦同。
五、本辦法提經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,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起實施之。